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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8月11日> > 第3版 > 新闻内容
娄底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自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真抓实干,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31日,全市共排查居民自建房851141栋,排查率达到99.97%,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5041栋;经营性自建房县级复查资料复查完成99.15%,入户复查省定30%的比例已完成,入户复查市定100%的任务完成88.15%,排名全省第一。

  目前,娄底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排查阶段进入整治阶段。8月10日前完成五类重点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任务,8月20日前完成非五类重点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鉴定任务,五类重点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同时,空心房拆除和过渡性安置房(棚)拆除在8月31日前完成。

  整治阶段将重点整治两类情况:一是五类重点区域,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和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二是“三种情形”,即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含私自加装电梯)的经营性自建房。同时娄底加快鉴定核实,全面铺开隐患库初判隐患数34100处经营性自建房的鉴定工作,快速推进其他各类安全隐患的核查核实工作,尽快形成整治库。

  整治工作中,娄底市把消除安全风险放在第一位,坚持“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危房不能损害公共安全。只要是危房,迅速依法处置,进行加固或拆除,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风险。只要是违法违章建筑,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第一时间依法依规整治查处。加快推进典型案例处置,娄星区旺角大厦D级危房近期实施拆除,关家脑桥至长青桥铁路沿线违建房在8月中旬拆除到位。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实用管用的工作经验,提高监管效能。(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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