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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9月26日,娄底市检察院召开2022年第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太平主持会议并总结讲话。

  李太平指出,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前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出版发行。这部重要著作生动记录了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党和人民应变局、开新局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是搞好检察工作的指路明灯。

  李太平强调,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是全市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通过认真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警头脑,切实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和行动跟进。

  李太平要求,一是要学出忠诚来。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角度加强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用心用情感悟这部重要著作中蕴含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卓越政治智慧、强烈历史担当、顽强意志品质,从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学出自觉来。要从感悟真理力量的角度自觉加强学习,系统全面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脉络,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刻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领悟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是要学出成效来。要从推动工作实践的角度加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自觉从中探寻创新推进娄底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要在学习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悟原理、明方向、强动力、学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争先创优、止于至善”的工作举措,以更优更实检察履职推动娄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还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纪文、谢凯拓作中心发言。

  (谢特波 刘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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