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新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对一起疲劳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精准查处,快速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17时左右,新化交警接上级部门通知,一辆车牌号为湘KP2***的白色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正从沿江路往洋溪镇方向行驶,涉嫌疲劳驾驶。
接警后,科勤中队迅速分析研判,组织警力核查,成功预警将其拦截下来。
查处时,货车司机已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中途没有休息,民警现场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在就近空旷地域停车休息,并依法对其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且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疲劳状态下,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迟缓或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等现象,人的判断能力、反应能力都会下降,容易导致操作不及时、不准确。疲劳程度严重时,驾驶人甚至可能短暂睡着,完全失去对车辆的控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郑重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车祸猛如虎,开车犯困“驶”不得。疲劳驾驶害人害己,让生命无憾从拒绝疲劳驾驶开始。(段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