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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启动中心城区公租房专项清查整治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11月22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举行公租房清查整治动员会,在中心城区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清查整治,时间截至12月底。严厉整治公租房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欠缴租金、不符合保障条件未及时退出等违规行为,进一步促进公租房规范管理。

  本次清查对象为已分配入住公租房的住户。重点整治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租房的;经查实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将承租的公租房转让、转租、转借的;擅自改变所承租公租房房屋结构和用途的;无特殊原因长期闲置承租公租房的;拖欠所承租公租房租金6个月以上的;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在清查过程中不予配合的;以及其他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将《工作方案》在各保障性住房小区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38-8322737(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中心)、0738-8383318(住房保障部)。举报受理单位: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清查小组将根据原始分配名单和举报情况对分配入住对象逐户进行核查。

  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联合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等部门对公租房保障家庭成员婚姻、住房、车辆、工商注册、劳动合同等变化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下发《公租房终止保障通知》。

  坚持入户调查,逐一核对。对分配入住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并采取到相关单位查询水、电、气使用情况的方式来核查承租家庭对公租房的使用情况及租金等费用的缴纳情况,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住户下发《公租房终止保障通知》。

  整治过程中,对于符合分配入住条件,但拖欠租金的承租家庭,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下达通知,限期15日内缴清租金,拒不缴纳者,将依法依规进行清退。对下达《公租房终止保障通知》的承租家庭,限期在30日内腾退公租房,并纳入公租房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下达《公租房终止保障通知》后,限期拒不腾退公租房的,依法通过司法程序予以清退,并向社会公示。对不在公租房居住经公告后仍联系不到户主的住户,按法律程序入户并由公证部门对清退家庭物品进行清点登记,依法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搬至指定地点封存。(刘向胜 谢威 赵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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