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日,职工周先生在娄星区人民医院门诊就医产生520.74元费用,其中个人支付371.52元。这标志着娄底市职工门诊统筹正式落地实施。截至12月1日17时30分,全市共结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就诊患者381人次,统筹基金支出19228.65元。
在职工门诊统筹实施后,娄底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均可纳入统筹报销。实施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目前,全市范围第一批共有24家医疗机构开通了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服务。参保人在市内符合条件的定点医院,或在市外已实现普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出示电子医保凭证(社会保障卡)即可进行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在跨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无需备案登记,只需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和就诊类型,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即可就医购药,执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以及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落地实施,是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减轻参保人费用负担,同时也增强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功能,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邱溢华 刘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