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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12月15日> > 第8版 > 新闻内容
新化公安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联违法犯罪提供了全方位法律支撑。新化公安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涉电信网络诈骗严处重罚、“零容忍”。

  近日,琅塘派出所在市县两级指导下快速查处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搭建固话语音专线案,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0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新化公安开具的首张“万元罚单”。

  12月7日,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在接到市局相关线索后,立即指导琅塘派出所核查。

  民警罗昱泰迅速行动,带队在琅塘镇杨木洲村抓获嫌疑人成某,并在其住处查扣用于搭建固话语音专线的设备一套。

  经查,成某在网上看到“足不出户,日赚百元”的广告后心动不已,12月6日收到对方提供的一套固话语音设备,将其安装在自己开通的宽带网线上,被犯罪分子用于自动向他人拨打诈骗电话。

  12月7日,成某“开工”仅一天,即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目前,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娄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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