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区委“开展义务植树,建设美丽娄底”号召,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之风,近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赴水洞底镇白晃村开展“联村建绿”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活动现场一片繁忙景象,大家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瓞带领干警们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挖坑、扶苗、铲土、培土、踩土、浇水,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每一个环节。新种下的树苗,迎风挺立、生机勃勃。
通过此次义务植树活动,既培养了干警们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强化了植树造林的绿化意识,又进一步增强了干警们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生态环境保护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能动履职,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星贡献检察力量。(肖婷 李思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