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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02月09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老人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 双峰交警及时查处消隐患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巩固强化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和行动自觉,坚决防范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发生,2月2日晚,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区开展酒醉驾集中查处统一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辅警在辖区设置多个临时检查点,对来往车辆一一进行检查。晚上8点10分左右,在例行对一辆白色私家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迟迟不愿意进行酒精测试,交警将其车辆引导至路边进行检测。经查,酒精检测结果4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同时交警在核实驾驶员身份信息时还发现,该驾驶员已年近七旬,驾驶证为摩托车驾驶证,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行为。

  通过进一步询问了解到,老人中午时喝了酒,到了晚上认为酒醒了,不顾家人的反对,驾驶车辆出门。民警对其教育后,老人认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交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王宏毅 宋玲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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