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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未”成长——娄星区检察院受邀赴区民政局开展宣讲活动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设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依据在哪儿?”近日,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受娄星区民政局之邀,在全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班上,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负责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责任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福利系统信息员、社工等近300名群众讲授《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检检察官贺玲以《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下如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主题,介绍了《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或修订历程、总体思路、特色亮点等,重点介绍了《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与民政系统保护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并对强制报告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进行了解读。

  宣讲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一位参加培训的儿童主任代表说:“检察官通过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解读,使我对这些法律条文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深刻认识到民政系统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作为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线人员,我一定更好地履行责任,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下一步,娄星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检察履职,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等保护相融与共,更好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肖婷 邹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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