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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03月23日> > 第8版 > 新闻内容
25人获刑!“8·07”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宣判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3月17日,涟源市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办、备受社会关注的“8·07”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涉案的曾某某等25人因犯诈骗罪、组织偷越国境、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六十万至两万八千元不等。

  宣判当日,涟源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参加旁听。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至9月,被告人曾某、郭某为实施诈骗,组织周某、廖某、李某、贺某等五十余人偷越至缅甸木姐,利用虚假投资平台“星汇”APP引诱中国境内被害人投资进行诈骗,从而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毛某、李某为实施诈骗,组织郭某、李某等二三十余人偷越至缅甸木姐,利用虚假投资平台“爱立信”APP引诱中国境内被害人投资进行诈骗,并形成比较稳固的犯罪集团。“星汇”APP和“爱立信”APP两个犯罪集团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境内被害人实施“杀猪盘”诈骗,诈骗资金高达1700余万元。

  另查明,2015年,被告人龙某经人介绍在他人处购买一只由射钉枪改装成的枪支用于打猎。

  涟源市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涟源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涟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官提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注册使用不安全、不正规、不合法的网站、APP,不随意在陌生网站、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和链接等,任何转账、汇款都要进行充分核实和确认,坚决不向陌生人转账。(涟源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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