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立夏,中雨,涟源市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湖泉镇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冒雨在涟源市湖泉镇涟水河畔开展“齐心护好涟水河 增殖放流复生态”增殖放流活动。
上午9点,在湖泉镇到场群众的见证下,工作人员打开装好鱼苗专用车辆的放生通道,活蹦乱跳的6万余尾鱼儿顺着水流欢快地流入涟水河中,回归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助力恢复涟水河生物群,改善和优化水域生态环境增添力量。
本次活动源于2022年该院所办理的十余起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案件当事人黄某某、吴某某、苏某某等人在涟源市水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影响水生物正常繁殖、破坏水域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涟源市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案件当事人主动向农业农村局缴纳4万余元购买鱼苗,用于修复被破坏的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放流现场,检察官向当地群众进行了公益诉讼法治宣讲,同时结合《长江保护法》进行以案释法,重点讲解了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以及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等行为对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的危害性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告诫大家不要非法捕捞,呼吁人民群众共同保护河流的生态平衡。
下一步,涟源检察将持续秉持刑事打击和生态修复并重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经验,不断探索修复性司法方式,通过加强与森林公安、农业农村、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强化落实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举措,切实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努力为涟源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再生动力”。(刘灵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