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多年的借贷纠纷,借款金额具体明细如何?保证人保证期间是否已过?娄底一法官释法明理,成功调解涉案金额达15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在2011年11月15日至2014年7月16日期间,邱甲因投资需要大额资金周转,陆续向黄某借款,但因借款数额巨大,黄某要求邱乙提供担保,三人达成合意后,邱乙在四张借据上作为担保人签名。邱甲分别于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1日、2012年9月18日、2012年10月31日向黄某出具案涉金额共计1500万元的四张借据,黄某亦陆续将借款交付给邱甲或其指定的账户。邱甲在2012年5月11日至2014年10月14日亦陆续向黄某偿还借款。后黄某与邱甲在2014年6月底口头结算了一次,但未形成书面结算依据。因邱甲未按期还款,黄某遂将债务人邱甲及保证人邱乙诉至法院。
黄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娄底中院。后因邱乙不服,案件经过发回重审、上诉,再审、抗诉……由于涉案借款金额大,借贷关系历时长,借款与还款的支付涉及的人员关系较为复杂,支付方式多样,笔数繁多,各方当事人矛盾较深,案件历经三级法院多次审理,审理的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娄底中院审判监督庭员额法官袁米娜接收案件后,认真审阅案卷,仔细分析比对,深入了解案件各当事人的具体诉求,秉持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积极着手案件的调解工作。
通过和当事人逐一沟通,了解当事人内心真实想法及当下面临的实际困难,在与当事人释法明理后,根据债务人确实没有足额还款能力的情况,综合考虑形成了一个让担保人先行部分分期偿还债务,后由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再向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的基本调解方案。在组织各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和面对面交流后,最终让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协议,并成功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
案件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签字后都十分高兴,对办案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由衷表示称赞和感谢。这起大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办案人员多方努力后,终于在让各方当事人都满意的情况下完美结案,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只要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积极回应当事人所求所盼,方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梁成文 肖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