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涟源法院执行干警巧妙转换执行思路,通过“以牛抵债”的方式,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张某、文某、谢某与王某分别是两家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2018年4月王某成立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从张某、文某、谢某的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处购买70条良种牛苗,因王某资金紧张,双方结算后,王某的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欠张某、文某、谢某的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40万元。
因各种原因王某的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一直没有盈利,张某等人通过多种方式催讨未果后,于2021年3月向涟源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2021年7月该案立案执行。
为化解矛盾、助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涟源法院执行干警组织调解,双方于2021年9月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分批偿还债务。
在2023年3月到期的最后一笔10万元的执行标的款中,被执行人王某拒绝履行。执行干警知晓此事后,立即组织双方调解,给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分析利弊。被执行人王某称其现在无偿还能力,愿意以饲养的牛抵顶剩余执行案款,但双方就牛的价款意见不一致,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以调促执,采用单方调解与双方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经过1个半月20余次的调解、协商,终于达成了“以牛抵债”协议。
5月11日,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以约定的价格将牛称重、计重后,被执行人王某当场用牛折抵剩余执行案款,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涟源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手段,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彭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