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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检察:守护好未成年人“无烟青春”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烟草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3月起,冷水江市检察院与市烟草专卖局开展联合禁烟开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凝聚起保护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联合专项行动,发现案件线索

  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王某等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且该院在学校开展禁烟法治宣讲时了解到,近两年在校学生有吸食电子烟的情形存在,其吸食电子烟在网上购买,学校附近也有商店售卖电子烟情况。

  根据国家烟草管理相关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必须在取得相应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电子烟的销售。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及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等有关规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履职

  经过调查走访,明确案件事实及相关部门职责后,对王某等人及学校周边店铺无证经营烟草管制品、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该院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加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宣传教育,及时督促相关商家关闭网上销售电子烟渠道等。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商户进行整改,5月31日,在与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的“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上,向学生及家长介绍电子烟的危害,如何识别五花八门包装的电子烟产品并远离相关产品,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行政公益诉讼+刑事立案监督”,做好综合履职

  在办理王某等人向未成年人非法销售电子烟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该院发现王某等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均来源于李某琪等人,且销售产品均被证实是“三无产品”,涉嫌非法经营。该院立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于2023年5月予以刑事立案并将李某琪抓获到案。2023年6月,冷水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某琪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李某琪的上线已被刑事拘留。(童益群 曾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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