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治安大队在治安支队的指导下,安全销毁雷管24709发、炸药7329.2千克。此次销毁的民爆物品主要是收缴的被关闭企业留存的民爆物品和使用企业在储存过程中过期的民爆物品,通过此次销毁不仅为相关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也消除了过期民爆物品储存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此次销毁严守安全第一的原则,前期,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销毁民爆物品工作专班,聘请专家研究制定周密方案,多频次赴现场考察,确定有资质的销毁公司和销毁地点。专班工作人员对需销毁的民爆物品仔细清点数量,并及时登记封存。
销毁时,专班人员全员分工负责,紧盯销毁的全过程,从所需销毁民爆物品的出库、运输、现场装填、警戒以及起爆都派专人负责盯守,确保万无一失。
销毁后,专班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对销毁现场进行仔细检查清理,对剩余物品回收并一一清点,确保不衍生其他安全隐患。(谭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