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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这场公开宣告会提醒您:酒后骑摩托 万万“驶”不得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次机会,我一直误以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犯法,今后我一定提高法律意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是被不起诉人伍某某在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训诫会上作出的承诺。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深化检务公开,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六起危险驾驶罪案召开公开宣告会(其中有五起涉嫌醉酒驾驶摩托车),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

  公开宣告会上,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谢叶向6名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伍旭坤对6名被不起诉人公开予以训诫,从法、理、情相统一的角度,警示6名被不起诉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牢记心中。珍惜司法善意,在今后的生活中严守法律底线,以己为鉴,让身边更多的人认识到醉酒驾车的危害。

  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训诫会,以“训”触动当事人对法律的敬畏,以“诫”督促当事人对责任的担当,以警示教育传递司法的温度,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吴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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