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举行全市首批法治督察员聘任仪式,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处长卢建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觉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晚村为法治督察员颁发聘书,并对其组织了专题培训。
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娄底市积极创新法治督察路径,印发《娄底市法治督察员选聘工作方案》《娄底市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为全省首个建立法治督察员聘任、管理制度的市州。
通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集体研究、集中公示等流程,在全市选聘首批共48名法治督察员,组建娄底市法治督察员人才库。首批法治督察员涵盖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立法、执法、司法等机关工作人员,法学专家、媒体记者、律师等。
下阶段,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统一安排法治督察员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法治督察、调研等活动,了解、收集、报告基层群众对全市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所在区域或行业领域法治工作先进典型人物、先进典型经验及具有重大影响的法治事件。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员熟悉民情社情、专业优势明显、社会责任感强等优势,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助力法治娄底高质量发展。(丁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