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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第3版 > 新闻内容
娄底:非公证继承登记7年为群众减负千万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以为办理遗产继承过户很麻烦,肯定会跑来跑去办各种证明,没想到会这么简单,省时省力又省钱!”近日,市民颜先生和亲属通过申请上门服务,“一次也不用跑”就办好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据了解,颜先生与配偶共有一处房产,因配偶去世需办理房产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颜先生及子女均享有继承权。经过一致协商,决定由颜先生单独继承房产,于是电话咨询娄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吉星路分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主动告知了不动产非公证遗产继承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由于颜先生90高龄,行动不便,该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了上门服务。服务现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指导相关人员当面签订了《继承协议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申请材料,经过询问笔录及证明材料核验后便进行了登记业务受理。

  2016年,自娄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本着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便推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模式,并逐步对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同时,针对不同情形(如配偶继承、子女继承、父母继承)制定了不同继承协议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模板,申请人只需照表填写有关信息,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及身份证即可申请办理遗产继承转移登记。与以往的公证继承相比,有效减少了办事群众跑部门的次数,即节约时间又节省开支。

  7年来,该中心共办理遗产继承转移登记业务4600余笔,其中非公证遗产继承转移登记业务占比约99%,为群众节约公证费用近千万元。(毛艺汉 廖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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