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近年来,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规范化执法水平,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将道路安全领域纳入了监督的重点,并于近日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专项监督活动,对相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行为进行重点监督。
该院通过审查2020至2023年办理的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案件卷宗后发现,由于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之间衔接不畅、部分数据未同步等原因,导致出现部分驾驶人因交通肇事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相关部门却未及时吊销其驾驶证件的情形,存在极大的社会安全隐患。该院立即依职权立案8起,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吊销获刑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全面开展自查,堵塞监管漏洞。同时加强执法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数名获刑人员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并于近日向检察机关作出回复。同时双方明确,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共同强化对此类问题的监督治理。目前,8起涉案人员驾驶证均已被依法吊销。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该《意见》建立健全了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酒驾醉驾治理体系。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两高两部”《意见》为指引,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刘华 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