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办妥。素未谋面,全力帮助,此恩无以为报,一句谢谢无法代表全部。”这是远在重庆的周女士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聊天记录,字里行间表达着对法官工作的认可。
那么法官究竟为周女士做了哪些事呢?
2021年8月,未婚的周女士在娄底某医院生育了一女,期间,张某携其本人和周女士的相关证件到医院,为女婴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并载明父亲为张某。周女士认为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亲信息填写不妥,请求更改,但多次与医院沟通协调未果。
2023年7月27日,周女士以医院的办证行为未经本人同意或授权,严重侵害了其本人和女儿的合法权益为由,一张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请求判决之前的医学证明无效,并要求医院重新为其女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周女士的诉求并不涉及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故不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超出了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其可以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对周女士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周女士不服,向娄底中院提出上诉。
中院承办法官在审理案卷时,发现一审裁定并无不妥。但在与上诉人沟通后,发现其情绪比较激动,靠领取低保生活,且患抑郁症正在服药治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经多方协调了解,2023年10月18日,娄底中院向某市卫生健康局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明确签发部门职责,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发证。
卫生健康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023年11月23日向娄底中院送达了处理回复函,而医院最终也为周女士女儿重新开具了《出生医学证明》。(娄底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