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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1月25日> > 第10版 > 新闻内容
娄底市民政局:临时遇困可到所在地救助站求助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随着气温持续下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生活无着的遇困人员(流浪人员、走失老人小孩和精神障碍者等)安全过冬,如果您在娄底市内遇困,可以拨打110或所在地救助热线,或前往所在地救助管理站求助。如果您在娄底市内发现此类遇困人员,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所在地救助热线,或护送至公安部门或所在地救助管理站。救助站将给遇困受助人员免费提供餐饮、临时住宿、保暖御寒和车票返乡救助服务。

  娄底市各救助管理站24小时救助热线和地址:

  娄底市:0738-8800149(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道助民巷100号)

  娄星区:0738-8211800(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1000号)

  冷水江市:0738-5518519(冷水江市菊花井冷园居委会30组1栋)

  涟源市:0738-4424579(涟源市石马山街道梅亭路惠民小区对面)

  双峰县:0738-6839000(双峰县永丰街道天青街486号)

  新化县:0738-3211070(新化县上梅办事处工农河路北塔社区菊花台11号)

  以下困难群众可到救助站接受临时避难救助:

  1、无家可归、无亲友投靠、暂时无能力解决食宿,正在流浪乞讨度日,只能露宿街头的遇困人员。

  2、无法找到家或走失的老人和小孩。

  3、遭遇极端天气或突发状况无法联系到亲友而临时遇困无法返乡的外地人员。

  4、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无家可归的妇女和儿童。

  根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9〕9号)文件要求:公安、城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车站和各级乡镇、村(居)委员会等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巡查,对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及时劝告、引导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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