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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4月11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违法“薅羊毛” 二人被刑拘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当前,部分电商平台为营销推广,提高商品购买率,往往会推出各种优惠券福利让买家们“薅羊毛”。与此同时,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薅羊毛”的程序漏洞实施违法犯罪,已成为新型的网络犯罪类型。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3月29日,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刑侦大队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对网络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成功刑拘涉诈犯罪嫌疑人2名。

  3月18日14时许,该大队接到某电商平台公司移送的书面报案材料,称有人伪造新人用户身份在电商平台套取“新人补贴”来恶意购买商品,导致公司损失324万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对该情况进行核查。经缜密侦查,精准研判,3月29日21时许,民警将涉案嫌疑人周某某和周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周某某交代,他是在手机上刷直播时了解到“薅羊毛”的方法,看到别人只用花几分钱就可以买到十多块钱的东西,便心动了。他给主播刷了一个礼物就进了QQ群,看着平白出现的优惠,他们乐此不疲地下单……“薅”着“薅”着,他们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全然没有想过,这一切早已落入警察蜀黍的“法眼”。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周某利用电商平台公司程序漏洞,通过购买新人账号的方式,骗取电商平台公司新人优待“薅羊毛”,再将货物倒卖从中赚取差价,周某某通过“薅羊毛”的方式获利5000余元,周某通过“薅羊毛”的方式获利数千元。(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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