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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4月25日> > 第3版 > 新闻内容
娄底首笔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成功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为咱们房产的买卖双方节约了宝贵的时间成本和手续费用,真是一项惠民多赢的利好政策啊!”近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第一位受益者陈先生将一面“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快捷高效”的鲜红锦旗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服务大厅,并连连点赞。

  据悉,缴存职工陈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吴女士还有近39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陈先生买房后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卖双方都需与公积金打交道,有没有更方便快捷的方式来办理这项业务呢?”陈先生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服务大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相关负责人在细心地听取了诉求后,敏锐地察觉到此情况符合办理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条件。“管理部面对全新的业务请求,没有丝毫懈怠和畏难,立即向中心业务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汇报,专题研究如何顺利办理此项业务,并开展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最终,管理中心信贷、财务等业务部门通力合作,打通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系统卡点和实践难点等“壁垒”,并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紧密配合,以存量房“带押过户”的方式办妥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等手续,用时不到1天就成功办结了首笔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及时顺利地发放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带押过户”贷款是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贷款“新政”业务之一。据了解,当房产的卖方有公积金贷款余额未还清,而买方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此房产时,可申请办理“带押过户”贷款。相较于传统贷款模式,卖方须还清原住房贷款、解除抵押、办理交易过户、买方申请贷款重新设立抵押等多个环节,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则实现了无需提前结清原贷款,即可进行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简化了交易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和办理时限,减轻了购房人筹措资金的压力,有效防范了交易风险,满足了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真正践行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为民宗旨。

  近年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官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湘易办”等线上服务模式持续完善。所有提取、业务查询、证明打印、贷款信息修改、还贷业务、缴存业务均可线上办理,实现了“7×24”小时足不出户办理业务。下一步,管理中心还将进一步推进落实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新模式,不断优化创新公积金贷款管理服务模式,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高质量实现惠民目标,更好地满足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

  (张海波 曾龙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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