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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掉落砸坏多台车辆 提醒:安全检查是核心环节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诉求

 

  来电人向娄底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她的车停在娄星产业开发区内停车位内,被掉落的广告牌砸中损坏。关于车损赔偿问题多次反映无果,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记者调查

  小刘是娄星产业开发区内某公司的职工,连日来,关于她车被广告牌砸坏而维权和善后处理所发生的事情,让她身心俱疲。

  广告牌掉落砸坏4台车

  4月2日,小刘一样地开着她的“爱车”正常上下班,按照有关要求停放在园区停车场的停车位内。

  当天下午5时左右,小刘接到电话告知在她停车的地方,一块大约100个平方的大型户外广告牌掉落,一共砸中了4台车。于是,她赶紧来到现场,当发现4台车其中有一台是自己的时,“我当时脑袋一片空白,尽管不是新车,都在保养方面倾注了我很多心血……”小刘住在娄底中心城区,去年底才入职娄星产业园区某公司。对于交通工具,她爱护有加,车辆外观保持干净,车内经常擦洗。

  事情发生后,她马上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积极协调,并联系广告牌的维护、权属单位,在民警的帮助下,最终确定广告牌的维护单位是园区物业管理方——娄底市宏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过多次沟通,宏福物业工作人员直到晚上19:35分左右才到达事故现场,与车辆受损车主对接、沟通。

  “晚上,物业公司负责人发微信给我,说要我垫付此次的维修款,之后把发票给到保险公司,统一报销后把钱返给我。”

  她对此处理意见不同意,继续维权,而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广告牌的权属是娄星产业园区,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月3日上午,物业负责人来到小刘上班的公司,其表示此事已经上报,这个维修款是娄星产业园区垫付还是物业垫付,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在协商处理,清明节后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4月8日,小刘再次联系物业负责人却屡屡受阻。“该负责人多次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直到下午6点左右才发语音告诉我按原方案不变。至于物业负责人口中的原方案是什么却不清楚。当我再次提出我的诉求时,物业拒绝再次沟通协商。”

  “此次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方到底是谁?我应该找谁?谁会来管这个事情”?小刘有点无奈。

  物业公司:广告牌掉落系恶劣天气所致

  因大型广告牌掉落致4台车受损,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记者先后采访了物业管理方和律师。宏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刘姓负责人认为,广告牌的业主单位是娄星产业园区,作为维护单位,他们也经常进行安全巡查。“4台车被砸坏这个事情是属实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当天的大雨大风这种恶劣天气所致……”至于赔偿,这位负责人说:“业主单位——娄星产业园区已经购买了公共责任险,对于因不可控因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会理赔的。我建议她的车子先去维修和定损,然后带相关的票据到保险公司理赔就是了,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没有时间来接待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湖南国藩律师事务所的王亚波律师认为,按刘女士描述的情节,刘女士按规定将车停在了停车位,不存在过错。所以车辆受损应当由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买了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赔偿范围包括:1、车辆损坏检修、车辆上所述的物件损坏、车辆拖车救援花费;2、当车辆比较严重损害做到没法修补复原的水平,赔偿被损车辆损坏前的使用价值花费;3、受损车是非运营车辆,那么还应当赔偿被损车辆的买车人的差旅费。

  主管部门:“谁设置、谁负责”

  在娄底市户外广告服务中心,该中心负责人说,安全检查是核心环节。对于此次事件,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由业主单位和维护单位共同承担损失,如果买了保险,那么应该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近年来,娄底市户外广告服务中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秩序要求,进行了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明确了设置区域、位置、数量、规格、材质、色彩、照明等要求。同时,严格执行备案流程,对每一个(块)广告(招牌)设施的设置申请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必须到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户外广告(招牌)《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决定书》或《门店招牌设置指导意见书》,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置。

  其次,该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娄底市户外广告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按照职责任务划分,对60余条街路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实行8小时反馈制。对违规违章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再者,该中心每月采取2次不定期对大型广告立柱、高清LED电子显示屏、公交站台、灯箱宣传栏和门店招牌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广告(招牌)业主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其牢固、安全,及时修复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此外,他们还制定了应急预案。

  同时,娄底市户外广告服务中心在此也温馨提示广大市民:“近日连续出现大雨到暴雨的恶劣天气,在此期间,不要在广告牌下躲风避雨,不要把车辆停放在广告牌下,遇到有破损陈旧的广告招牌,请注意绕行躲避”。

  到记者发稿时止,小刘和其他3位车主的爱车已经送去维修和定损,小刘的车辆预计维修费用在2万元左右,同时给她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地不便,“事情已经过去了10多天了,他们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也没有人来处理和协调这个事情,他们一味的将‘皮球’踢来踢去……”后续情况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本报记者 王友专 李赛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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