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的重要举措,其根本目的就是让广大党员干部明党纪于心,践实干于行,更好地服务人民,凝心聚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明党纪于心 是约束也是保护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止”,指底线要求;“安”,指安全保护。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旨在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权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条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爱党护党的防线。
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须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最大可能地减少失误、降低风险、保证安全。
践实干于行 是基础也是动力
人生如屋,信仰如柱;柱折屋塌,柱坚屋固。党员干部须有严明的党纪,才能把稳思想之舵、筑牢信仰之基。只有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守得住初心,记得住使命,恪守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才能耐得住性子、俯得下身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党纪学习教育是“实干”的基础,也是“干实”的动力。对党纪心有敬畏,才能不当“佛系”干部、不处“躺平”状态,勇于在干事创业中接受磨炼,在攻坚克难中淬炼品质,在真刀真枪中经历风雨。把党纪学习教育化作前行的动力,闻“泥土香”、读“无字书”、进“百家门”、系“百家情”、解“百家难”,在实干中保持韧劲和定力,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
只有干出来的精彩,没有等出来的辉煌。广大党员干部需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学纪知纪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明纪守纪中筑牢思想防线,把“党纪铁规”转化为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自觉行动,让党纪学习教育在跑好“最后一公里”上见行见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廖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