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双峰县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宣读双峰县人民政府表彰决定,并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刘李理同志被授予“双峰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2024年2月19日晚,蒋女士带着7岁的女儿和3岁的儿子从娄底南站搭乘G6410号列车返回长沙,候车时其儿子不慎掉入列车与站台的缝隙。因缝隙狭窄,蒋女士无法将其儿子拉上站台,于是她向周围乘客大声呼救。该列车在娄底南站仅停靠2分钟,列车即将驶离该站,县市场监管局刘李理挺身而出,从该列车1号车厢车头处跳下站台,快速钻入列车下,将孩子拉出缝隙送上站台。待他翻身攀上站台时,列车车门恰好关闭,缓缓驶离。事后,刘李理悄悄地离开了现场。蒋女士一家多方打听,在近一个月后,终于找到了“救命恩人”刘李理。直到蒋女士将锦旗送到双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李理的同事和朋友,才得知身边还有一位“救人英雄”。
颁奖仪式上,双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号召全局干部职工以刘李理同志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构建和谐双峰作出积极贡献。(李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