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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6月25日,娄底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7次(扩大)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3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区域协调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太平主持会议并总结讲话。

  李太平指出,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到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系统阐述新质生产力,在全国两会上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3月,习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再次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我们必须坚持以政治为引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胸怀“国之大者”,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全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李太平要求,要着力夯实检察责任,以科技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一要完善一体化综合履职机制,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二要深化类案治理、诉源治理,助催新质生产力生发。三要依托数字检察建设,以现代化管理方式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李太平强调,要以更强专业本领为支撑,为新质生产力绿色稳定高效发展保驾护航。一要以高效综合治理为抓手,推动新质生产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治理和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依法从严打击环境资源犯罪,聚焦绿色发展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因地制宜倒逼新质生产力萌发。二要以轻罪治理体系建设为保障,推动新质生产力稳定发展。加强轻罪类案监督、行刑衔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全方位、全周期、全链条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三要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基点,推动新质生产力高效发展。用心用情助力创建中部地区“材料谷”,持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优良营商环境。

  会前,进行了个人自学。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灿,副检察长杨霞娟,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肖振分别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省检察院和市委有关文件通知和领导讲话精神,专职委员王理丽、三级高级检察官朱纪文分别就新质生产力和区域协调发展进行了专题辅导,两人作中心发言、两人作交流发言。机关党支部书记、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列席。(刘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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