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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 第6版 > 新闻内容
18年虚假婚姻登记成“死结”? 检察官出手,解绑“离不了”的婚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感谢检察机关,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终于结束了!我也能开始新的生活。”近日,困扰龚某某多年的虚假婚姻登记终于被撤销,他向检察官表达由衷的感谢。

  虚假身份结婚 离婚陷僵局

  2006年10月,龚某某与“谢某”在双峰县沙塘乡民政所登记结婚。双方共同生活不到一年,“谢某”便离家出走,自此音信全无。2022年,龚某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位姑娘,想要建立新的婚姻,但因龚某某已与“谢某”登记结婚,无法再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022年,龚某某向“谢某”户籍地所在的洞口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立案审查时发现,“谢某”结婚登记时使用的系虚假身份。因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洞口县法院裁定对龚某某的起诉不予受理。

  民政搭桥“指明路”

  2023年起,龚某某前往双峰县民政局请求撤销其结婚登记,但因龚某某的情形不符合《民法典》有关规定,民政局无权主动予以撤销。

  “这可怎么办呀?要是找不到谢某,我岂不是一辈子也离不了婚了吗?”龚某某苦恼不已。民政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龚某某的情形可能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的相关文件,于是主动帮助龚某某与检察院取得联系。

  信访法治化显成效 检察监督解难题

  龚某某找到双峰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反映其虚假婚姻登记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认真听取龚某某诉求后,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调取龚某某、“谢某”户籍资料,并回访县民政局,查实“谢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进行结婚登记的事实。为进一步明晰事实,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承办检察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局工作人员、龚某某及其诉讼代理人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在了解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后一致认为,龚某某反映的情况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应当撤销龚某某的虚假婚姻登记,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年5月,双峰县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撤销龚某某与“谢某”的婚姻登记,并在以后的婚姻登记中进一步加强审查,防止他人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民政部门采纳检察建议,依法撤销了两人的虚假婚姻登记,困扰龚某18年来的烦心事终于得以妥善解决。

  (李娟燕 阳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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