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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经警提醒:这种钱,投不得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经侦大队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某公司以融资投入公司项目开发为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存款,公司承诺每月将支付客户固定的利息回报。该政策宣传吸引大量投资者前来投资。然而,当投资者要求提取本金和利息时,公司却声称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后续利息,投资的本金款项也无法追回,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目前,经侦大队正在全力侦办该案。

  无一例外,投资者们均被高额回报所吸引,更多的是通过身边亲朋好友的口口相传才让“钱袋子”在犯罪分子面前显露无余。在当今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金融领域的犯罪手段花样迭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犹如暗礁陷阱,时刻威胁着广大民众的财产安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犯罪分子常常打着“一本万利、毫无风险”的诱人旗号,凭借看似前程似锦的投资项目蛊惑人心。他们或许会捏造虚假的企业佳绩,极力夸大项目前景,又或者利用亲情友情等关系巧言令色,骗取他人信任。一旦人们将资金投入其中,便似深陷泥沼,难以自拔。

  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令个人遭受惨重的经济损失,更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给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极大危害。为了护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周全,大家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切莫轻信那些天花乱坠的过高收益承诺,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在进行投资之际,务必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仔仔细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明明白白了解投资风险。同时,要积极向身边众人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危害,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坚决说“不”,共同捍卫财产安全,让更多人避“坑”,为构建一个健康、稳定的金融环境添砖加瓦!(毛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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