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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8月15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200余人旁听 娄底检察对周小阳提起公诉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8月7日,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就提起公诉的郴州一原任县长周小阳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暨警示教育活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文辉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娄底市人大、娄底市税务局、娄星区纪委监委等市区两级单位20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娄底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条线代表10余人参与听庭观摩。

  庭审前,黄文辉带领办案组认真阅卷、提讯、制作出庭预案,并精心制作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等,为出庭公诉做好充足准备。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多媒体方式同步出示相关证据,并围绕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逐一答辩,通过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指控了被告人受贿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从农家子弟到领导干部,最终沦为阶下囚的‘过山车’历程,让人唏嘘不已。人生没有后悔药,但有警示钟。”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适时开展法庭教育:“为政不易,当常修己身。”“法网无边,不自作聪明。”“慎己所好,勿玩物丧志。”“希望大家汲取别人教训,引以为戒,方能避免重蹈覆辙。”

  近2个小时的庭审,情理与法理相互交融,把典型案例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切实达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效果。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始终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庭审结束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立即组织全市职务犯罪条线检察人员开展了听庭评议。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公诉人出庭表现和庭审效果,一致认为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是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随后,与会人员围绕起诉书撰写、多媒体示证、庭审答辩等内容进行了针对性的评议,进一步增强出庭履职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曾望 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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