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24年10月24日> > 第6版 > 新闻内容
网约车司机请注意!你可能成为新型诈骗中的一环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在网约车平台上接到一个订单,到上车点后,下单乘客说要我送个东西去目的地,他就不跟着去了。我让他把东西放在后排座位上,之后下单乘客把收货人的联系方式给了我,让我到目的地联系收货人。”

  “我就在平台上接了个订单,帮乘客送了个东西,到目的地后再联系收货人来取,我全程都没有接触过这个东西,我啥也不知道啊!”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利用出租车、网约车平台进行“诈骗赃款转移”的新型诈骗案件。新化已有多名网约车司机成为了“赃款运送员”!

  案情回放:

  “线上诈骗”+“线下取钱”+“网约车投送”的组合诈骗模式让人连连中招。“网约车投送”赃款的隐秘性更是让司机防不胜防。

  彭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认识一陌生女子,对方向彭某推荐了某同城“交友”APP。禁不住诱惑的彭某下载了该APP,开启了他的“交友”被骗之旅。

  APP下载后不久,彭某就收到了多个好友申请。好友声称只要彭某完成三个任务便可上门“交友”。

  彭某顺利地完成了前两个任务,但在做第三个任务时,对方称彭某操作失误,账户被锁定,需要资金才能解锁。

  彭某告诉对方自己的银行卡限额不能支持大额转账,对方立即“贴心”地告诉彭某可以通过“线下取钱”的方式进行修复。彭某按照对方的指示,从银行取出现金,将现金与其他日常生活用品装进一个包裹内,再到网约车平台下单,让司机将包裹运送至指定位置交给收货人。

  彭某连续投送了三次现金包裹,到第三次时,彭某才意识到情况不对,便立即报警。至此,彭先生已被诈骗9万余元。

  该案中的司机黄师傅、吴师傅、邹师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诈骗分子利用,成为了运送赃款的“工具人”。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约车、出租车、货拉拉司机朋友:

  在运营过程中如遇“人货分离”情形,请务必保持高度警觉,一定要认真查验货物,认真核对下单人员的身份信息,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停止运送并报警,切勿沦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工具人”。广大群众不要轻信网上退费、投资理财、刷单做任务、裸聊、贷款等信息,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王卓如)

上一篇 下一篇
娄底广播电视报 地址:娄底市乐坪大道525号 电子信箱: ldgdb@163.com 热线电话:0738-8328916
备案号:湘ICP备19003865 邮发代号:41-124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04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