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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质效办案!娄星区检察院举行专题研讨会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娄星区检察院举办一场高质量专题研讨会。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代表参加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文辉主持并讲话,活动还邀请了娄底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蒋才荣、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邓娅玲到会指导。

  活动中,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最高检提出的“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和李太平检察长调研时的指示精神,深入探讨如何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并结合娄底市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点工作指引(试行)》、本院《关于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就通过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娄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畅所欲言。

  蒋才荣围绕“一取消三不再”的实际内涵及贯彻落实、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等方面开展分享,勉励大家树立正确政绩观,提升自身素能,争创“三个一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怎样才能体现?那就是案结事了人和。”邓娅玲与大家分享,要深刻把握“三个善于”理论内涵,提高自身的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高质效办好重大敏感热点案件。

  黄文辉在总结讲话中对该院高质效办案提出要求:一是宏观上把握业务管理。要全面开展工作,不仅要注重批捕起诉等主要业务,也要重视做好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的提起等,更要注意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利剑护蕾”等专项活动。二是微观上抓好案件管理。要将最新司法理念贯彻到每一个案件中,落实司法政策,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三个善于”。三是关键在严抓质量管理。要严把案件质量关,检察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担起司法办案第一责任人责任。四是审慎运用责任追究。要准确认定和区分责任,把握好追责的“面”与“度”,注重鼓励监督,保护检察权的主动性和扩张性。(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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