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娄底市人民政府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娄底市“府检联动”机制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充分发挥政府与检察机关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娄底、法治娄底建设,全面服务促进娄底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娄底实践。
《方案》系从全市层面制定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解决法治建设难点堵点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发力,将全市所有政府工作部门、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中央和省属驻娄单位全面纳入,对府检联动的主体、重点任务、落实机制、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方案》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从推进平安娄底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社会善治、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等方面细化13项具体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平安娄底、法治娄底建设。
《方案》明确了六项具体落实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衔接机制。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犯罪治理协同机制。三是注重完善公益保护,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四是着力加强协作配合,促进检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融合发力。五是强化数据赋能,健全行政执法数据、社会公共数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数据等大数据互通融合机制。六是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保障力度。(第六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