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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村村联手细调解 十年纠讼终言和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近日,新化县维山乡林屋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十年的借贷纠纷,有效化解了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困境。

  2013年,新化县维山乡林屋村村民曾某文因经营图文广告店需要资金多次向邻居曾某云及其前妻罗某芝借钱,累计本金60000元,期间仅付两次利息共3140元。2015年2月,曾某文出具86000元借据(含本息)。因多次催债无果,2018年,曾某云、罗某芝将曾某文起诉至新化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曾某文偿还欠款本息131600元及诉讼费2430元,同时下达限制消费令。但因曾某文一直在外未归,人民法院执行局无法执行。

  新化县维山乡林屋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曾巩权得知此事后,联系双方了解案件实情。曾某文父亲证实借款事实,曾某文称本金仅30000元,对判决不知情且认为无效。曾巩权向其解释说明法律后果,同时做曾某云工作,让他考虑曾某文家庭困难情况,希望能适当让步。但双方认定的金额相差较大,难以达成一致。

  为了推动达成调解,曾巩权请求维山村支书曾启高出面做曾某文的思想工作,经多次沟通,双方态度转变。两村调解员联合向维山乡司法所请求协助,

  由乡司法所出具调解协议:借方曾某文当场偿还贷方曾某云40800元,此事一次性了结,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由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局执行不了的纠缠十余年未得到解决的借贷纠纷案,最终通过司法(人民)调解得到解决。(曾治非 曾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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