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家住涟源市蓝田街道光文社区的陈女士报警,称其家中的黄金首饰被盗。接警后,刑侦大队值班民警赶赴受害人家中,询问受害人案情,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通过侦查、研判,办案民警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刘某文,此人劣迹斑斑,多次因入室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
2025年2月7日,办案民警在涟源市石马山街道马头山社区内将嫌疑人刘某文抓获。经审讯,刘某文供述其于2024年12月31日14时许,在涟源市蓝田办事处沿河街一居民楼内实施入室盗窃,盗窃黄金戒指1个、金吊坠1个,总计重量5克多,以32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了娄底街上收黄金的贩子。
目前,涟源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刘某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黄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