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 第1版 > 新闻内容
娄底“免陪照护服务”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调整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并明确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免陪照护服务”“上门护理服务”等政策,为家庭护理等难题提供更多解决途径,着力减轻患者家属负担。

  “免陪照护服务”是指患者住院期间,由医疗机构护士或专业医疗护理员承担的相关生活照护服务,无需患者家属或患者家庭自行雇佣护理员陪护。执行一类价格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为126元/天,执行二、三类及基层价格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为112元/天。为避免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报销。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除住院期间的“免陪照护服务”外,针对居家护理需求,娄底市还同步推出了“上门护理服务”,采用“上门服务费+护理项目”的收费模式,满足出院患者的延续性护理需求。“上门服务费”价格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其中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收费适用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现有医药价格政策。但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不得额外收取上门服务费。(周金红)

上一篇 下一篇
娄底广播电视报 地址:娄底市乐坪大道525号 电子信箱: ldgdb@163.com 热线电话:0738-8328916
备案号:湘ICP备19003865 邮发代号:41-124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04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