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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侦办首例高空抛物案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网络上有一起高空坠物案件引发网友热议,在众多评论中,检察官发现一条高赞评论:高空抛物砸死了人,按照法律,抛物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近期,涟源市检察院也办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案发当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刘某姣因着急回老家过年,为节省搬运行李的时间,将多个装有衣物、药酒等杂物的塑料袋从三楼阳台抛下。不料,其中一个塑料袋正巧砸中楼下路过的居民邹某凡,致其胸2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邹某凡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周围群众迅速报警,伤者被及时送医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法律定性:犯罪嫌疑人刘某姣明知高空抛物的危险性,仍为图便利实施该行为,导致他人轻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刘某姣的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高空抛物不仅是道德失范行为,更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危险举动。即便未造成实际伤害,若情节严重,仍可能构成犯罪。此案警示公众,切莫心存侥幸。呼吁市民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搬运物品,同时建议社区加强宣传,物业完善监控设施,多方协作消除安全隐患。(刘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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