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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5年07月03日> > 第1版 > 新闻内容
娄底物业新政7月起施行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物业服务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由娄底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个部门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于7月1日起实施

  新政规范了政府指导价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基准价标准

  多层不带电梯房的物业服务收费一级至五级的基准价格

  从0.520-1.695元/平方米·月

  高层电梯房物业服务费一级至五级基准价

  从0.985-2.145元/平方米·月

  ●住宅公共性物业服务项目包括5项:综合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等。

  ●空置房24个月内连续交纳物业服务费:及时按期交费的按不超过70%交纳;未按期交费的按不超过80%交纳。

  ●根据物业服务的内容、特点、成本等因素变化,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0%。

  (图据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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