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近150万元的合同纠纷在娄星区综治中心成功调解,由常驻单位区人民法院和行业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
原告彭某与被告周某因投资合作引发纠纷。2021年双方就往来进行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一张250余万元的借条,被告陆续还款后,尚欠近150余万元本金及利息未予偿还,经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双方多次自行协商均告失败。
娄星区法院立案庭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区综治中心,中心再分流至金融行业调委会,综治中心常驻法官赋能调解。中心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调解员”联动调解机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判法官、金融行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全面了解纠纷起因、双方核心诉求,迅速着手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关于资金的支付方式、结算金额产生了较大的分歧。调解团队在经过一下午的抽丝剥茧,还原了案件的事实。在调解团队耐心、细致、专业的调解工作下,双方当事人态度趋于缓和,对立情绪有效化解。最终双方当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此次合同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娄星区综治中心运行以来,经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联合调解成功的首起民事纠纷案件,不仅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升级可能带来的更大损失,更以“首案告捷”的实践成果,为中心高效化解矛盾树立了标杆。凸显了综治中心整合资源、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优势,实现了人民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张乐琳 陈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