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第3版 > 新闻内容
“清风行动”排查野生动物非法贸易 多家商户涉嫌违规被调查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与非法贸易整治工作,近日,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娄星区局及辖区所联动,开展2025年野生动物保护突击检查“清风行动”,针对重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场所开展专项排查,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检查组首站来到育才农贸市场,发现周边流动摊贩存在个别贩卖青蛙、野鸡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进货记录,明确要求经营者规范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必须核验并索取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明。在涟钢农贸市场,检查组重点检查生鲜、禽畜、特产等店铺的经营资质,详细核实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在娄底市活禽交易大市场,一商户挂牌“野鸡批发”,被检查组要求立即提供上游合法养殖许可证明,否则不得对外销售。

  根据前期网络监测线索,检查组还对多家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排查,包括涟滨街“一号粮仓”、乐坪街“湘辉记”、湘中大道“新化五大碗”“杨记辣椒炒肉”等门店。执法人员深入后厨食材储存与加工区域,仔细排查是否存在野生动物制品,并核对菜单及外卖平台信息,严禁出现“野味”“野生”等违规标注及变相销售行为。

  行动中,检查组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在农贸市场、餐饮门店等公共场所张贴“禁止违法交易野生动物”“禁止滥食野生动物”主题海报,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销售者如果贩卖或制售野生动物制品,必须严格依据资质和进货记录,实现源头可溯、合法经营。”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负责人表示,法律明令禁止捕猎和非法贸易野生动物,部分人工养殖物种虽可供食用,但如养殖蛇类仅限药用、科研等用途,不得作为食品销售。

  据悉,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网络监测,强化线索共享与监管协同,逐条核查案件线索,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若发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筑牢生态安全防线。(罗达意)

上一篇 下一篇
娄底广播电视报 地址:娄底市乐坪大道525号 电子信箱: ldgdb@163.com 热线电话:0738-8328916
备案号:湘ICP备19003865 邮发代号:41-124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04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