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再审阶段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多年的劳务合同纠纷。
2017年到2020年期间,颜某在多个工地为娄底市某工程公司、刘某提供劳务,双方对劳务费用支付结算及其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故颜某将娄底市某工程公司和刘某诉至法院,因证据不足,一审法院未全部支持颜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颜某不服,向娄底中院申请再审。
再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曾爱东仔细查阅卷宗材料,通过组织听证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全面梳理了案件争议焦点,调查关键证人,确认颜某及其妻子吴某在广东某工地提供劳务且劳务费用未结清的事实。
曾爱东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该案虽有分歧,但双方当事人此前已有长期合作,并非对立不可调和,存在调解基础。如简单下判,不仅增加当事人诉累,也难以彻底平息双方矛盾。
故此,曾爱东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面对面沟通,一方面向娄底市某工程公司及刘某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引导其理性看待对方诉求;另一方面与颜某就其诉求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行深入分析,劝导其依法维权的同时适当调整预期。
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自愿支付颜某劳务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并当场履行到位。(娄底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