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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法院成功为农民工追回15万元欠薪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化法院近日成功审结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为段某等六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15万元劳动报酬。六名农民工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正义的卫士,百姓的靠山”的锦旗,送到了新化法院承办法官手中。锦旗虽轻,但它承载着六名务工人员对法院高效化解“薪”忧的由衷感谢,也映照出他们讨薪路上的不易与坚持。

  曾某从某建设公司承包了某楼盘瓦工装修劳务工程,随后雇请段某等六人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曾某写下工资表,确认了欠薪数额。然而,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工资一直迟迟未付。

  为讨回血汗钱,六人多次往返工地、反复电话沟通,却屡屡遭遇“再等等”“下次给”的推诿。被拖欠的工资背后,是无力支付孩子学费、老人药费的家庭重担,是六个家庭的期盼与压力。多次催讨无果后,六人最终将曾某及案涉工程项目总承包公司诉至法院,踏上依法维权之路。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不仅仔细核对每一张工资凭证、每一笔转账记录,更在沟通中耐心倾听他们的处境与焦虑。了解到他们多次讨薪无果、生活压力日增,真切感受到他们讨薪的艰辛与无奈。经查明,工程总承包公司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且未履行对工资发放的监督义务,是导致欠薪的重要原因。承办法官加快审理节奏,多次组织协调,并明确向双方释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强调总承包单位在分包环节中的法律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曾某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先行清偿责任,事后可再依法向曾某主张权利。

  “农民工工资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良心问题、民生问题。”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反复考量如何让裁判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基于查明事实,法院最终判决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拖欠工资承担先行清偿责任,为农民工权益筑牢法律保障。判决生效后,案涉工程项目总承包公司按判决履行了支付义务,这笔期盼已久的辛苦钱终于到了劳动者手中。(唐娟娟 孙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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