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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6年01月29日> > 第3版 > 新闻内容
年终岁末 请锁好车门谨防盗窃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年终岁末,盗窃案件易发,您的车门上锁了吗?门窗未锁的小车可能会成为小偷的“幸运盲盒”。

  近日,双峰县公安局金开派出所以“快受理,快研判,快抓捕”的作战模式,短时间内快速侦破多起“拉车门”盗窃案件,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

  1月份,金开派出所民警陆续接到几名辖区群众报警,称他们将车停放在小区、路边或停车场,发现车内财物被盗,且被盗车辆均无撬锁痕迹,窃贼疑似以“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请求民警帮助破案挽损。

  接警后,该所立即启动“小案快侦”机制,抽调精干警力展开调查。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细致勘查周边环境,同步调取案发现场及沿途监控视频,全力排查线索。

  专案组对近期多起车内财物被盗案的作案时间、地点、手法进行串并分析,初步判断多起案件可能是由同一伙人作案,嫌疑人专挑凌晨时段流窜作案,逐车拉门实施盗窃,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依托局“一体两翼多维支撑”新型警务机制,民警成功锁定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通过连夜研判、精准布控,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办案民警果断出击,于1月9日在某酒店附近成功抓获邹某、黄某,并追回部分被盗现金及物品。

  经审讯,邹某、黄某如实交代了其多次通过拉车门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经查,邹某、黄某受侥幸心理驱使,将“拉车门”盗窃当作“来钱快”的捷径,凌晨时段多次在小区、路边以及停车场流窜作案,利用部分车主下车忘记锁门的疏忽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邹某因涉嫌盗窃罪均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现金及物品已返还给受害者,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李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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