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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露天烧 城管当场罚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3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4月25日,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城南执法大队接到“蓝天工作群”交办:金星路有人露天焚烧垃圾。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一名老人正在焚烧落叶和装修垃圾,烟雾弥漫。执法人员立即制止并扑灭明火。

  经查,老人的女儿是附近门店店主,因装修产生少量垃圾,老人便顺势将落叶一并焚烧。执法人员向老人宣讲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人口集中区域严禁露天焚烧垃圾,此举污染空气、危害健康,更易引发火灾。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此次快速查处,既是落实上级交办的执行力体现,也是娄底城管常态化整治露天焚烧的缩影,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下一步,娄底城管将持续加大重点区域巡查频次,严查露天焚烧行为,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呼吁市民共同守护蓝天白云、清新空气。(阳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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