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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征集“四乱两违”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3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持续深化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全市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以下简称“四乱两违”等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及“四乱两违”等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居间”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问题。

  (二)乱罚款。无依据罚款、违反程序罚款、处罚随意性大、违规违法设置或滥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罚代管、以罚增收、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行为。

  (三)乱检查。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不具备检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违规实施检查,未制定或超出本单位公布的检查事项清单范围实施检查;同一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未合并进行、未按要求优先采取“无扰检查”方式、不同层级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违规实施重复检查;未向检查对象出示检查码和检查通知书、未书面反馈检查结果,多个执法机关对同一检查事项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未按规定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入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等。

  (四)乱查封、乱扣押。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查封、扣押,违法委托实施查封、扣押,重复查封,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扣押,保管不当等问题。

  (五)违规异地执法司法。“远洋捕捞式”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执法等违规异地执法行为。

  (六)违规趋利性执法司法。违规设定罚没指标、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违法违规争抢有罚没收入的案件管辖权、违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违规处置涉案资金、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同案不同罚,变相增加条件、设置门槛,执法裁量失范、畸轻畸重等问题。

  (八)其他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粗暴执法,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收受礼金、接受宴请,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推诿扯皮、拖延处理以及利用职权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等问题。

  二、线索反映方式及受理时间

  广大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电子邮箱和电话等方式对执法司法部门在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反映线索,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一)娄底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38-8312000

  来信来访地址:娄底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1566号,邮编417000)

  (二)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38-8352087

  举报邮箱:lxd1549684434@foxmail.com来信来访地址:娄星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娄底市娄星区大科街道湘中大道勤政街167号,邮编417000)

  (三)涟源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38-4872000

  举报邮箱:549036570@qq.com

  来信来访地址:涟源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涟源市六亩塘街道办事处桐车湾村,邮编417100)

  (四)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38-5222000

  举报邮箱:lsjjcy2023@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冷水江市布溪街道青园路200号,邮编417500)

  (五)双峰县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38-6842000

  举报邮箱:2324508944@qq.com

  来信来访地址:双峰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双峰县永丰镇农艺路16号,邮编417700)

  (六)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38-3212309

  举报邮箱:1551586602@qq.com

  来信来访地址:新化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新化县上渡街道桥东街39号,邮编417600)

  (七)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7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相关要求

  (一)反映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倡导提供举报者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不得捏造事实或进行恶意举报。

  (二)线索受理单位将对线索举报人的信息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本次征集活动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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