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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娃“零自付”!我市医保新政6月25日起实施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孩子住院,医保目录内的费用不用自己掏腰包了!”自6月25日起,娄底市将正式实施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政策。

  新政明确,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时,经评估为低风险或一般风险等级的,医保目录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保障,个人不用花钱。

  不过要注意,超标床位费、美容缝合等目录外项目需自费。医保部门对定点机构实行定额包干结算:一类收费医院平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二类平产3800元、剖宫产5800元;三类平产3000元、剖宫产5000元。多胞胎每多一婴增加1000元。

  孕产妇出院时可直接“一站式”结算,无需跑腿。评估为较高风险或高风险的可按疾病住院政策执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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