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申请执行人龙某某、袁某某专程来到娄星区人民法院,向执行干警周美锋、陈少华送上印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致谢干警历时一年、千里攻坚,成功办结两起疑难执行案件。
此前,龙某某、袁某某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杨某某因股份转让产生纠纷,两案总执行标的达264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某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娄星区人民法院先后3次派员远赴内蒙古开展执行工作,因传统查控未发现存款、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长期陷入僵局。
2026年6月案件恢复执行后,承办人周美锋办案团队全面复盘案情,打破以往仅查询存款、车辆、不动产的传统执行思维。干警研判发现,被执行人夫妻名下经营公司、正常经营,理应具备履行能力,随即创新核查思路,联动税务部门探索财产核查新路径,计划通过纳税记录核实其真实收入与履约能力。
8月23日,执行干警赶赴鄂尔多斯,调取杨某某及其配偶的个税申报记录,查实二人纳税金额较高,充分证实其具备足额履行能力。次日,在当地法院协助下,干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杨某某。起初杨某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在确凿的纳税证据面前,其侥幸心理和心理防线彻底瓦解。
沟通和解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且杨某某因身体原因暂不满足拘留条件,一度再次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坚持依法办案、耐心释法析理,逐条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摆明证据、厘清利害,持续开展调解工作。
依托跨区域法院、拘留所等多方联动协作,经过干警不懈攻坚,短短5天内,两起积压案件全部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支付执行款70万元,剩余款项约定分期按期付清,成功盘活两件“骨头案”,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娄星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题的生动缩影。从三次异地执行未果到五天高效攻坚结案,彰显了法院干警敢啃硬骨头的担当、善谋新方法的智慧。(罗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