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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6亿元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2月27日,记者从娄底市财政局获悉,截至2月25日,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6亿元,专项用于设备和物资采购、补贴发放、医疗救治等防控相关工作。

  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娄底市财政局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建立疫情防控经费投入日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财政每日报送防控资金投入情况,确保疫情防控经费第一时间拨付到位。1月22日,市级财政紧急拨付第一笔疫情防控经费100万元,截至2月25日,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6亿元,专项用于设备和物资采购、补贴发放、医疗救治等防控相关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通疫情防控直通车,搭建资金拨付“高速通道”。实行当天“审批、拨付、通知”三到位的快拨流程,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以最简程序、最快速度,拨付到医疗救治单位或防疫物资供应商。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确保网上支付资金从快从简,所有支付业务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办理。

  同时,娄底市财政局还第一时间解读上级政策,在全省市州率先细化实施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解决患者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对确诊或疑似患者(含异地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救治医院先行垫付,同级财政给予补助,其中市本级(含所辖区)应承担的部分全部由市财政承担。对未参保人员,要求各地一视同仁,全力先行救治,并抓紧办理参保手续,按医保规定报销费用;在足额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前提下,着力加强资金使用跟踪问效,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出台了《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管理办法》,从明确资金保障范围、科学依法使用资金、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压实责任,确保防控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好绩效。同时,建立资金拨付台账和捐赠物资明细台账,随时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上级的监督检查。

  娄底市财政局还制定支持企业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关于落实金融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从加大信贷投入、降低融资成本、优化金融服务、强化融资担保、落实部门联动等五个方面,强化金融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选派优秀干部到企业担任防疫联络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募捐活动,局机关干部职工共募捐易干消毒液500公斤、钱款65880元、口罩2260个,协助企业筑牢安全防线,有序复工复产。

  (刘晓宇 张敏 左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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