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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7月20日,记者从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获悉,《娄底市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已于2020年5月9日由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6月12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寒瀑流成千涧静,宿云开见万山深。走进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桐子冲瀑布、樊家洞瀑布等气象万千,令人称奇;山顶的风力发电设施气势雄伟,高耸入云;山中古林怪树、奇花异草、飞禽走兽,相互衬托;清翠的竹林、连绵的红杜鹃、一望无垠的小油竹和久经风雨的高山矮林……构成一幅幅绚丽多姿的森林画面。

  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距新化县城62公里,公园总面积7623公顷,森林覆盖率95%,是蚩尤的故里,苗瑶族的发祥地。40余座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组成宏大的山体,最高点九龙峰海拔1662米,属湘中最高峰,与海拔1602米的了望台遥相耸立。境内拥有蚩尤文化体验区、春姬峡谷观光区、大熊峰登山揽胜区、川岩江原始探险区、生态养生度假区、森林生态保护区六大功能区。(邓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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