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诉求
8月10日,市民朱女士向市长热线反映,其于7月19日入职娄星区中兴市场中兴保健店,于7月30日从该单位离职,该单位以其入职未满一个月为由拒绝发放其2020年7月19-30日的工资,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经办单位
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依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处理过程
8月11日上午,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了诉求人朱女士和中兴保健店负责人,请其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前来该局协助调查。8月13日上午,该局再次电话联系了诉求人,诉求人朱女士表示该店老板已将其工资支付到位。
处理结果
该店负责人已将诉求人7月19-30日在中兴保健店工作的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来电人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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